一不小心,就成了路人甲

翻了翻最近拍下的照片,其实还挺多的。但凡热闹的地方,留的照片就比较少,当然那些人多的地方,路人甲乙丙也挺多的。

现在养成了一个习惯,有人拍照的地方,我就习惯性躲得远远的。生怕抢镜了,生怕自己是别人相机里的路人甲,甚至跟朋友一起出去都忍不住提醒她们说:走这边,抢镜了!

但自己掏出手机拍照的时候,难免也会留下某个路人,或是背影,或是侧脸,或是正面。曾看过一个故事,或者可以称之为小说:一个男人认识了一个女人,他们开始了解,后来就很熟悉了。那个男人第一次捡起女人的钱夹,看到钱夹里女人和家人的合影,而照片的偏后,同样有一个在合影的家庭,只是聚焦外的模糊地区。当然了,很巧的是,男人钱夹里的照片同样是家庭合影,必须得,后面也有模糊的另一个家庭。虽不能确定人,但同一个公园,同一个时间却是让他们诧异的唯一标准。

从前的文学家都说,小说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只是以前,现在的文学泛滥的时代,已经不适用了)。这种巧合太少,几乎是没有,倒不是不能一起成为对方的路人甲,只是成为路人甲后却能再次相逢,那几率就小了。

很大程度上,多年熟悉的朋友都能擦肩而过,形同陌路。那么一不小心成为路人甲的人,我还在等什么?沉迷于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好好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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