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很多事本来就是徒劳无功

—-会解这种题目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敢跟你赌,十年后,我连log是什么我都不知道,我照样可以活的好好的。

—-嗯。

—-你不相信?

—-相信呀!

—-相信还那么用功读书?

—-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呀!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我买过车,也买了房子。但从今以后我终于可以说,我买过最贵的东西,是梦想!任谁都曾有过的年少轻狂,那个班上每个男生都暗恋的漂亮女孩,一堆莫名其妙、荒唐恶搞、胡闹打屁的匆匆日子,然后,青春就悄悄地逝去了。

沈佳宜这个名字,小说看了X遍,讲座听了Y遍,电影再听N遍,虽然素未谋面,但熟得跟住在隔壁的姑娘一样。多好,这一生都有一个人这样念着你的名字,自己念不够,还要拿着大喇叭念给全世界听,生怕别人不知道,“沈佳宜,我喜欢你!”

九把刀已经32岁了。沈佳宜也已经嫁作人妇六年。我觉得他未必对沈佳宜再有什么波澜,只是强调自己喜欢沈佳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句话,从17岁开始说了15年,就算那句话是“我是猪”也能催眠到脑海里深信不疑。当这种催眠变成习惯,“沈佳宜”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信念──每天早上睁开眼睛有了理由,努力有了方向,人生有了意义。不管何时何地,那三个字像一句咒语,在心底念着就会浑身充满力气。就像高中时足球队的男生,把喜欢的女生名字缩写绣在球服后面,背在身上迎着风发足狂奔,好像从此可以所向披靡。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噢。”

谁都发过光的吧。哪怕现在变老了,发福了,神情麻木了,没有梦想了,但一想到多年前发过光的自己,还是会傻傻地就露出会心微笑吧。所以你未必是来看九把刀的故事,你不过是穿过这个黑暗的电影院去找曾经的自己。哪怕故事已经烂熟,旁白仍像小说,高中毕业之后的部分拍得泄气,你还是在九把刀拜托大家看过不要剧透的最后十分钟,眼泪像爆水管一样飙出来,周围响起了擤鼻涕的声音。

我喜欢拍青春片的人。他们都因为记忆太好,又不甘心只用回忆抵抗余生,于是为自己造了一架时光机,重演,定格,铁证如山。每当青春的乡愁又犯病时,拿出来看一次便是解药。

九把刀做到了。

而我,一想到还没有还没有能够写出这样一本青春的小说,又好像全身加满了动力。

慢慢的,我也就知道,是个好多年的事情,也许到后来真的在心中没有任何的波澜,可是就算他叫我名字的方法也能够在脑海里生根发芽。梦境可以再次相遇尽管我没有再想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我在最好的时间遇见你,却是以见一面来换取。再想想,不止我一个人如此的无法释怀,人群中走散的不止是你和我。

半夜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你;感冒的时候会想起你;考试的时候会想起你,然后我就可以多编出两句;吃饭的时候也会想起;就连今天险些摔断手臂,我都还是会想起你。似乎你只是一种符号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不赋予真正的生命意义,真是用实际行动在印证那一句“人生本来有很多事都是徒劳无功的”

就像现在一样,写好多的东西其实就算是发发牢骚和抱怨;如同体育考试、形势政策、马列毛概。抱着这一态度不放,所以我一点都不后悔曾经青春锦衣夜行,我真的愿意为你写诗,我真的愿意为你。

log:logarithms。如果ab=n,那么logan=b。其中,a叫做“底数”,n叫做“真数”,b叫做“以a为底的n的对数”。

PS:我又忘记了勺子哥的建议,把有些名词做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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