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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的《断背山》

生活吧,注定很多时候会由于偶尔时间收获不确定的东西,比如现在并不是我收获的预期。

吃完晚饭开电脑消磨点闲暇时间,在刷微博时看到关于说那些欧美在台上的完美样子、光芒四射,在幕后却是活生生的二货。就这样很简单的我看到了很多眼熟的人,最后我看到了一个演过《源代码》主角的那个男的,顺着剧情的发展我自然是要在google上百度一下他,意外的知道他就是演《断背山》的那个男人。

高中的时候,就有同学在猛力地推荐这部电影,那时候除了没时间之外,听说过着剧情,我还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呸,真不要脸),这种还不是很普及的重口味,虽然很好奇,但是从来都是在考虑之外的。随着李安导演《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大卖,《断背山》又以李安导演成功历程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只是这么多年一切都变了,08年Heath Ledger都死了,Jake Gyllenhaal也不再在柜子里了。

一时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那种色彩的冲击力,黛色还是藏蓝。我只看到远山,广阔的天,大朵大朵的绚烂流云悠然地飘荡,开阔壮丽的大自然。仔裤,衬衫,干干净净的面孔,宽檐帽就这样随意地戴着。60年代的两个英俊西部牛仔第一次相见,19岁的脆弱年龄。 一切的一切都美到让我这样笨拙的人,找不到任何词语来感叹。

看到开始觉得他们那么直接,yy的觉得蛮荒之地,除了男人就是羊,要么男人,要么羊。最后不选羊,就只能选择男人。想好端端一场爱情就被我在开始这么解构了,其实我知道不是。若是一时冲动,完全可以在一年后轻松告别,各奔前程。不会有分手时激烈的呕吐,像揪心一样;不会有长久的念念不忘,以至成为人生中唯一的坚持。

我倒觉得应该感谢禁忌。他们身份的禁忌使爱情绵长如新。巨大的障碍反倒成就了这段爱情。人对禁止和阻碍都有天生的反抗性。“任何温暖现实带来的平静、满足,任何坚如磐石的幸福形象,都会毁于时间之手;而那被禁止与被损害的爱情,却藉着施加力量的一方和承受压力的一方,得以永生。”在一起那么难,才会分外珍惜;不知道何时再见,人才会懂得想念。我们的身边见得太多的是毫无阻力却无疾而终、自摆乌龙的感情。或者说,我们自己也在轮番上演着这样拙劣的戏码。 (来自豆瓣)关于禁忌,我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只是局限于片中那个残忍的插曲。

Jack一出场我就在电脑面前惊呼:喂喂喂,你不要这么骚好吗?你一定是世界山最骚的男人。在其后的纠缠故事中,他也是更主动和坦诚些。而恩尼斯沉默,克制甚至压抑。始终对自己的感情抱有罪恶感。抛开性格上的差异,两人的的确确都是健壮骠悍的牛仔硬汉。一边打架着一边相爱。这是李安的高明之处,也是意图所在。他的原话不记得了,大意是,我要表达的是爱。纯粹的爱。一种普遍的情感。广泛意义上的爱情,不应局限于男人或女人。

李安导演的表达非常含蓄,没有太多冲突的剧情,很多细节需要体会。我分明一滴眼泪都没掉,分明就只有两个主角的简单电影,可我还是感到无比的难过。I wish I know how to quit you,不只是同性恋群体,所有的爱情都是一样的。有美好在,也有绝情和残酷。有些人虽然说好了还是朋友,但为什么他们却没有再联络。

断臂山唤起的是每个人心底深藏的感叹,爱人而不能的心痛。清冷幽寂、不知所终。同样,它还表达了一个人对真我的追寻,在追寻中所遇上的荆棘。对责任和自由的取舍,以及那些不可言说的悔和恨。每个人都怀抱着各自的心事、各种痛苦、想尽办法生存着,为了生活和爱所受的委屈、难堪,最怕的不是崩溃或爆发,而是郁郁而终。随着岁月流淌,琐碎消磨,容颜变老,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变成了生活的真相。离合聚散的日子一天天地过,有些人老去,有些人成为记忆。只有断臂山上那段无忧无虑的年华,天真如孩童的感情,提醒着那曾经充满激情和怀想的过去,和对于逝去的青春永不满足的追求。

电影的最后,用字幕打出: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游走于艺术之外的灵魂,难怪李安导演说: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那是一个永远也无法抵达的梦

姗姗来迟的春

我以为是微风过处,一张老叶抖动了一下,却原来是第一只蝴蝶飞出来了。我以为是自己眼冒金星,却原来是第一朵花儿开了。

从《物候学》上讲,春天是从光的增强开始的。这时候,太阳快要转到夏天的位置上去,尽管残冬未尽,尚有酷寒之日,但商铺着实是在准备春装了。

那一日阳光还是很好的,左右两个同学为那红粉娇艳的花为何物而争得不可开交。甲说铁定是梅花,因为重庆的寒冷现在才来,而梅花是顺应着气候开的;乙据理力争说这绝对是桃花呀,三月春里正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时节。

走近花深处,吸进大大的一口气,往心里一闻,果真是花香呐,再者加上刚刚上课时,顺着阳光的路线传来的鸟鸣——“鸟语花香”便不再只是小学时作文里的词语。

我心想,这是樱花吧,和老家里白色的花相似呀!我觉得不再加入其中捣乱,不然我们就会利用大量资源,来解决这个不重大的问题。我们享受着大自然的美好视觉馈赠,也感受这自然母亲在春日里给我们的拥吻,享受春光做自己的事才不算是辜负。感谢它赋予我们的机会,使我们成为幸运的人。

春日里,一切美到心底,每一朵乌云都镶着金边。若是能倒回几百年和平的朝代里,我便多了好多机会结识时代的选民,在春色满园关不住时,阳光下吟诗作对,歌颂大好山河。

莺花尤怕春光老,岂可教人枉度春。在一定的时间里,看到的书都是应景的。《增广贤文》里这句话让我不禁想要看出窗外,他们都是“好色之徒”,却与今人有异,值得称赞。

老人与狗

爷爷是很喜欢狗的,但是不是指宠物,而是老家那种看家护院,长得普普通通的狗。

小的时候,从我有记忆开始,家里都是养狗的。对于爷爷来说,就算哪天饭煮少了,自己吃少点,那就是必须给狗狗留一点的;如果我们有肉吃,那狗就绝对不会是吃素的。

最深的记忆是关于过年,饭后爷爷一定是找一个大碗,每一种肉都要夹上一点,不放过任何一种,那就像是一种仪式,既然它们与我们吃着同一锅的饭菜,那我们过年时,它们也是要有肉吃的。

狗确实像我们平常嘴里说的那样,是最通人性的动物。就像《忠犬八公》里的那条让所有人心痛的狗一样,以前家里养的狗基本上会在我们出门的时候,送我们到能够坐车的地方,然后独自返回,回来的时候会在很远的地方迎接。尽管小时候从来不让狗舔手,但是我还也是很喜欢和它们玩,那是一种成长中找不回的愉快。

爷爷唯独对待狗,是想把它们当作家庭成员。因为他嫌弃猪太笨,除了吃睡和卖钱存在的意义根本就不大,其他的就根本不用说了,因为我们村从来养活不了猫,对于这种动物是没有赶脚的,而且也很惧怕猫的眼睛,总给人一种阴森的恐怖感,就算有机会都不会选择猫来养活。

随着年纪的增长,更加能够明白这些感情存在的意义。相处仅仅一个月的小狗,我们看着好似长大了很多,它们也从开始见到我们不停地狂叫,到了走之前见到我们就摇尾巴示好,其实那条胖胖的狗真的是被宠坏了,不过真的还是很可爱的。当我上车时,狗一直叫一直跳跟着我车跑啊,后来或许它也知道,在那里一直看着我们走远,好象仿佛目送亲人一样,一动不动站在那里,此刻心情我想很多人也许不明白。狗和人的感情真的是无可否认啊,我在想假如现在社会上多一点这样的情感,我想社会生活那就会更温馨了。

喜欢饲养小动物的人,似乎感觉很有亲和力,所以为了培养我的亲和力,我要养一只乌龟,取名叫“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