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逗号

逗号的文字电台是逗号的个人博客,记录一点心情、描述一些事实、评论一些现象,仅此而已。

爷爷

今天是旧历的四月十二,爷爷去世后的第一个生日,未能进入耄耋之年,没有看到他说过要审核的孙媳,而那些年我觉得不好意思说出口的“爷爷,生日快乐”,现在变成了没办法说。在我心中,他都还没有真正的老去,一直是我觉得圣诞老人的形象。

一直觉得农村传统的丧葬习俗,是将真正难过的人陷入一种难过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泪腺比较发达,好像在几天之内已经流尽的眼泪,现在依旧横行。大脑空闲的时候,起风的时候,过节的时候,周末的时候,真正的就像电视演的那样,一遍一遍地过电影似得。跟爷爷奶奶相处的时间长过跟父母相处的时间,所以我们家的孩子算得上是正经的留守儿童。不管以前是教育批评我也好,鼓励我也好,或者是在外人面前去夸赞我也好,现在剩下的都是黑白记忆了,棺木合上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从此我们隔的不仅仅是一层黄土。真是美好的东西都留在了记忆里,但又是谁说过会星光璀璨的?

我害怕记起,会泪眼迷离;又害怕遗忘,因为不断成长。“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以前只是欣赏,现在是深有体会,因为我的名字都是爷爷取的。我想念他扎脸的胡子,一年四季都温暖的大手,边看电视边打瞌睡却还不让我换台的威严,给我扎的辫子可以好几天都不用梳头发,爷爷炒的猪肝、熬得鲫鱼汤,还有一些我们都能背下来的他的人生重要转折……

3月14号那天去医院看他,那就是最后一面,奶奶说连天天守在身边的姑姑都不认识的时候,却晓得我和哥哥去看他了。也就是在那一天把他从医院送回家,那一辈的老年人大半辈子都跟黄土打交道,所以最后总是要回归黄土的。医院里那些来送别的人都说,面部特征都发生变化了,时间应该不长了,我当时把这种言论看作是“满口荒唐言”,后来时间给了我答案。

那几天,来家里的人都会来安慰奶奶说,年纪大了,是会到这一步,之类的话语。奶奶说:我知道,但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一颗很好用的针,现在却怎么都找不到了,谁都不会一下子习惯的。我想这可能是目不识丁的奶奶这辈子用过的最好的一个比喻,我也突然觉得,在这个时候无论是亲戚朋友,最好的安慰不是讲谁都能说的道理,而是什么都不要说,因为每个人说一次就会让那奶奶谢谢他们的好意,也会更加难过一次。

爷爷去世了,我这一辈子叫“爷爷”的特技也使用完了。而我知道,是水终将流进大海,是花终会落于尘埃。每个人最后都有该去的地方,亲人笑着迎接到来,哭着看人离去,无可奈何无法选择。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在长时间的不知所措中领悟到,读书时我与内心交流的最好的方式。最近真的是很缺少对生活的感悟,缺少对诗歌的专注,缺少对周围小事情的在乎,只有将大把的时间都用来看书。写读后感也许像是,在我读完一本让自己久久不能平息的书之后,用冷水浇灭满脑的狂热。

上周写完两本书的读后感之后,紧接着《平凡的世界》这本书马上就呈现在脑海中第一的位置了。因为这本书也是高中的时候开始知道的,语文老师曾经说过,那是中国近代文学的鼎盛时期,而且如果没有那些苦难,就不会有这些好的作品,到现在我也始终相信。

到今天,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才算是看完了这本书,在这期间,边看书边看根据书改编的电视剧。这里不禁地想要赞美一下这电视剧,虽然才看到前十集,真正觉得在电视剧泛滥,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如今,这算得上是一部良心之作。95%的原著加上5%的删减和改编,连那些我加了批注的、优美的句子,都带着丰富的情感作为旁白融入其中。只是电视剧将少平的好伙伴金波,与田润生两个好后生融入到了一起;原著中的李向前在出场中的描写让我觉得会是一个微胖,身体没什么美感可言的男人,但电视剧中的李向前,一出场却让我好喜欢;电视剧中的田晓霞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上一顶帽子,让那个活泼开朗似男孩子性格的女孩形象更加完美;田福军与少安少平两人有了更多的接触,很欣赏孙少安,也觉得对润叶和这个好后生要用一辈子来忏悔……孙少安、孙少平、秀莲、孙玉厚、孙玉亭、田润叶以及小说中那许许多多的黄土人民,都高度还原,特别是孙少安的陕西话,看过其中的创作故事,觉得值得很值得收藏起来慢慢看。

读完此书,总想找一句话或者几句话来“高度”概括一下书的含义,可久久静坐之后发现,最合适的概括语还是“平凡的世界”。他们生活在世界上是多么平凡,没有一往无前、无所畏惧的勇士,也没有力挽狂澜的英雄,谁都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最平凡的生活,和在生活中不断挣扎着前行的人们。而这个世界又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广阔,从半脑壳田二,到中央的副主席,形形色色的人们在包罗万象的生活大舞台上扮演着属于自己的角色:有人成功,也有人失败;有人出生,就有人死去;有人相爱,就有人分开……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鲜活,不是离了谁地球转不了,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中最令人震撼和感叹的无疑是对1975—1985年间波澜壮阔地历史进程和十年间天翻地覆的巨大转变。如果没有这个伟大的时代,那书中的一切也都无法立足了。书从那个混乱而又癫狂的“文化大革命”后期写起,那个时代充斥着暴力、迫害和黑暗,“半脑壳”田二被拉去接受批斗,强烈的讽刺了那个荒唐时代的可笑与丑恶。而田二总挂在嘴边的“世事要变了”那句话也成为贯穿小说第一部的谶言。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双山村这片黑土地上焕发出新的生机:做生意、搞养殖、开饭馆、开发廊、甚至小偷的猖獗都在从侧面证明着人们生活日新月异的进步。生活和社会的变化对比最强烈的则是田福堂和田福军兄弟,这对兄弟一个是热衷于“革命”的疯狂的“农村革命家”,一个是有能力却屡遭排挤的国之栋梁:田福堂在“革命热潮”中炸塌山梁拦阻河道的”恢宏壮举”,田福军却遭排挤打压而被挂了空职:可当“文革”之后,田福军最终成了坚持实行新政策的铁腕领导人,而田福堂最后只能在废弃的磨盘中残喘着思望过去的荣耀。这是人物的对比也是时代的对比。去真实的记录时代能感染一代人,而在记录大时代的基础上塑造出鲜活的人物和动人的故事,则能流传百世。 ————摘自豆瓣

作为一个层次肤浅的读者来说,看待事物以及阅读的本质都只是停留在基本的层面。少安与润叶、少安与秀莲、润叶与李向前、孙少平与郝少梅、顾养民与郝少梅、润生与郝少梅、顾养民与金秀、孙少平与金秀、兰香与吴仲平、武惠良与杜丽丽、杜丽丽与古风玲、金波与藏族姑娘、金强与卫红、孙少平与惠英嫂……不管是那些无疾而终的爱情,还是由爱情上升到了亲情,这些都在喜怒哀乐之间让我思考,这些都是平凡的世界里平凡的爱情。如此长的一篇小说,就算是百度百科的介绍,故事情节也是好多字,人物关系图画出来也需要好大一张纸,在我贫瘠的思想中,深刻录入的是那些超乎寻常的故事。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故事是这部现实主义小说中最为浪漫的一道彩虹,他们让我看到真正的爱情是超越门第,超越贫富,甚至超越生死的。虽然他们的社会身份有着巨大的差异,晓霞是省委书记的女儿、省报记者,而晓霞在日记中称呼他为“掏煤爱人”,但在思想上却达到完美的融合,这一点喜欢过田晓霞的高朗做不到,喜欢少平的金秀做不到,而与少平之间互为亲情的惠英更加做不到。他们被彼此的气质所吸引,在海阔天空的思想交流中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而后又在更深的理解中将友情升华为爱情。这样的爱情稳固而坚定,能够经受岁月的磨砺而焕然如新。而这一切我们能够看到的美好,我觉得要感谢那个叫做田福军的父亲,那个晓霞的朋友、人生导师。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无情,在所有人都艳羡他们的爱情时,田晓霞却在采访黄原发洪水时因救人而溺水牺牲了。我相信作者也不愿将如此鲜活美丽的生命戛然终止,只不过书写到一定时候,书中的人物就会有自己的生命轨迹,作者只能记述却不能改变什么。不过,孙少平面对这至悲至痛的打击时,作者却出乎意料的描写了孙少平与“外星人”的一次第三类接触。也对,现实主义的路遥先生并不一定只能描写近在眼前的生活中发生的人和事,也可以借助魔幻科幻的形式来表现,只要内涵符合人们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感触就可以了。孙少平与“外星人”的交谈想表达是即使一个有再高科技的生物种族也无法超越生死轮回,死亡只是一个自然阶段,每个生命都将经历,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即使再痛苦也必须继续生活下去。

伟大的作品是用平实的语言去描写亘古不变的人情人性,《红楼梦》如此,《人间喜剧》如此,《平凡的世界》亦如此。路遥的身躯早已回归到最亲爱的大地中去,而他却从未远离我们,因为他早已把灵魂注入到书中字里行间。他是高佳林,是马建强,是孙少平,是小说中的每一处花开花落,草长莺飞,更是人物内心微妙地悸动和涌起地波澜。而这些融入他所有生命精华的著作也必将留芳于世,感动着现在以及以后的人们。 ————摘自豆瓣

读书笔记

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因为入迷而忘记了时间。

看了大哥的博文《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以前觉得不捧着纸质书看书的那叫什么看书?用手机或者其他工具看书的行为在我看来是“不能接受”的,但当自己不久前也开始用电子书的时候,觉得以前所推崇的纸质书也被我自己无声的推翻了。所以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就像穿了一件新衣服,别人说这不是你的风格,我觉得穿久了那就是你的风格。

看完《活着》的时候将近晚上十点钟了,中途除了吃饭上厕所,刷微博看堵车,今天一天就看了两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这是在读高中的时候,文学宝库般的语文老师极力推荐的,只不过高中时候忙,时间过得快;大学的开始的时候被一切新鲜的事物所吸引,电脑手机美剧。现在看完,算是补遗。两本书在背景上极为相似,解放、大跃进、大练钢、文化大革命,但其中的温情与悲情却是完全不同。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了妻子许玉兰,第二次是带着报复妻子的意味探望年轻时候喜欢过的林芬芳,第三次是为了儿子二乐能够早日从农村返回城市而贿赂他的队长,最感人的一次莫过于大儿子一乐肝炎从老家一直卖血到上海),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他最后一次想要卖血是因为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用作者的话说: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只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血,为自己卖血他还是第一次,他心里想: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

除去卖血的部分,我还是能看到那种大背景下他们一家人生活得艰难和幸福。因为一乐是许玉兰与何小勇生的缘故,才会让这个故事的大部分地方变得饱满。无论是夫妻间的矛盾、夫妻与何小勇的矛盾、许三观与儿子一乐的矛盾、一乐与亲生父亲何小勇的矛盾,都将这个故事润色不少。这整个股市中最残酷的可能就是文化大革命时期,许玉兰被贴大字报,因为她和何小勇的关系而被说是破鞋,于是在各种场合参与陪斗。许三观还被迫要在家里开展批斗大会,来批斗“人民公敌”许玉兰的可耻行为,如果要认真看的话,这一段是值得细看的。

有人评论说:如果是负责的作家,就应该把那段生活更残酷的一面写出来。或许是因为今天连着看了两本书的缘故,我可以告诉他,如果你想看生活更为残酷的一面,那就请继续看《活着》,在这本书中,你能看到你内心想要的残酷。

《活着》大致上说的是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忘不掉父亲被“气死”的那段场面;忘不掉福贵败光家产后,家珍被她父亲用她出嫁的方式接走的场面;忘不了因为要让有庆上学,将凤霞送走以及凤霞偷偷跑回来后再舍不得将她送走的情景;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苦根一个一个接着死去,一个一个被福贵亲手埋葬。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承诺要用母鸡换给苦根的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看到如此感人却不做作的作品好像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收获,每一段完整的文字,都化作了一幅幅形象的画面嵌入我的脑海,情节感很强,感人至深,每翻一页,都会止不住泪在眼里包不住。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有庆给县长春生老婆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怵。其实扩散思维的想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